自己寫的協議離婚書具有法律效力嗎
万花楼论坛,怎么能成功叫到上门服务,qq上叫上门服务人到付款發布日期:2021-03-19 瀏覽次數:
一、自己寫的協議離婚書具有法律效力嗎
自己寫的離婚協議書具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。
離婚協議書需要具備以下幾點,才具有法律效力:
第一,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,不存在欺詐,脅迫等情形;
第二,離婚協議書中的內容不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定;
第三,離婚協議書中不侵害國家或者他人合法權益;
第四,依據該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證。
自己寫的協議離婚書具有法律效力嗎
二、離婚協議書包含的內容
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:
1、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;
2、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,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、支付的方式及期限;
3、共同財產的分割(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);
4、共同債權、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;
5、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;
6、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、期限;
7、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;
8、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;
9、雙方當事人的簽名(蓋章或手印);
10、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。
三、離婚協議的法律規定
民政部2015年12月31日發布《婚姻登記工作規范》。這部時隔12年出臺的新版規范于2016年2月1日起實施。規范中,對離婚協議進行了如下規定:
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:
(一)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;
(二)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;
(三)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;
(四)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,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、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;
(五)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(領)館頒發的結婚證;
(六)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;
(七)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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